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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作者: 时间:2018年12月29日 14:39 点击数:

    12月21日,标志着全国高等教育最高荣誉的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正式公布,我校法学院房绍坤教授主持的教学成果《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二等奖,实现了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历史性突破,标志着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教学水平达到新高度。

本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候选成果共有来自全国553所高校的1297项入选,按照452项的授奖数量,65%候选项目被淘汰。山东省推荐候选成果66项,最终获奖12项,其中省属高校5项。

《地方高校法律人才SPI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教学成果由房绍坤、宋振武、张平华、范李瑛、郭明瑞、金福海、宋红松、王圣礼完成。成果立足于法学院二十余年的实践教学传统,总结开展英美法教育的经验,以法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等系列国家级、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为抓手,建构了以学院基础教育平台(S)为主体,以实务训练平台(P)、国际化教育平台(I)为助推两翼的“SPI”培养模式。通过课内外融合、校内外融合、海内外融合的“三融合”,拓宽培养渠道,探索出以我为主、积极利用外部优质资源,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新途径。本成果的推广对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价值,在国内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法学教育中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本成果应用推广时间长,学生受益面广,培养效果显著,有力促进了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先后有2000余名本科生参与项目并受益,学生理论思维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明显提升;学生赴海外留学数量日益增多,学校日趋广泛;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5%以上,一大批毕业生成长为各领域的骨干力量。

此次获奖是我校坚持不懈抓教育教学、不断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的结果,也是我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狠抓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通过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辅导、召开讨论会及论证会等形式提高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最终2项成果顺利进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奖励,每四年评审一次。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意义最重大、影响最深远的国家级奖项,代表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