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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烟台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科 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6: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展示并推广我校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按照《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632号)、《关于2016年烟台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报》(烟大校发〔201635号)和《关于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的通报》(烟大校发〔201669号)的要求,现组织对2016年教改项目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2014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确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可提出申请(教研项目只可延期一届,第二次仍未结题者作“未结题”论,该项目取消)。

二、申请结题验收的要求

(一)2014年立项项目结题要求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研究目标确定的各项任务,并形成一定的成果。该成果必须是教学成果,而且必须与研究课题高度相关。成果形式可以是著作、教材、教研论文或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

2.完成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4000字,重点项目不少于6000字。

3.至少1篇教研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必须是核心期刊),要求与课题高度相关,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以20172月发布的第一、二批为准,增刊除外)上正式发表。

(二)2016年立项项目结题要求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研究目标确定的各项任务,并形成一定的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该成果必须是教学成果,而且必须与研究课题高度相关。成果形式可以是著作、教材、教研论文或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

2.完成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

3.至少1篇教研论文,要求与课题高度相关,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以20172月发布的第一、二批为准,增刊除外)上正式发表。

4. 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在学院内进行推广应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开具的证明。

三、报送材料

(一)2014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12016年申请立项的《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

2.《烟台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

3.《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

4.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二)2016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12016年申请立项的《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5份;

2.《烟台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

3.《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

4.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5.能够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


以上材料请于12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一项一袋,档案袋的正面贴上《烟台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的封面,背面贴上袋内材料明细。电子材料(23项)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报告书(研究报告)”为文件名,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mazuoshan@ytu.edu.cn。以上所有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附件:结题材料汇总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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