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通知,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开展数据信息补录工作,主要采集字段为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并签字确认。于2月28日前电子版发送到liang@ytu.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学籍科(办公楼211室)。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附件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烟台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