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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及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15:0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将开展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单位自查

1-6周为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自查。

1.自查范围: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全校性选修课除外),请以《烟台大学关于考试制度的若干规定》、学院自行制定的《期末考试阅卷规范》及教务处的有关要求为依据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进行整改和总结。

2.附件二中的“试卷检查要点”供自查时参考。

3.自查结束后,填写《试卷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一),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材料。

要求:请于7周周一(48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表》、《自查总结》等材料报送到办公楼206,纸质版需分管教学领导签字(手签),并盖单位公章(学院的教务章或业务办的章无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ytudpzx@163.com

二、学校抽查与评价

学校将对各单位2017-2018学年各学期的考试试卷及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评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材料,并于314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到办公楼206

(一)考试评价材料

1.被抽查课程的教学大纲,试题(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指定班级的试卷、成绩单与试卷分析报告;

2.学院期末考试阅卷规范打印版及电子版;

3.将附件三:2017-2018学年考试评价试卷抽查清单填写完整一并报送(如无某项内容,填写“无”),并提供电子版。

(二)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材料

1.学院自行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评分办法和标准等;

2.近三年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的成果(成果清单、研究立项等);

3.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前期、中期、后期)工作检查的有关材料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4.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清单”(附件四)表中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原件、任务书;

5.附件四“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清单”的打印版及电子版。

6.附件五的纸质版。

(三)评价说明

本次评价抽查的试卷全部为必修、考试课程。

毕业论文(设计)在不同成绩段内随机抽查。

(四)注意事项

请在报送清单(附件五)中“送交情况”栏内说明材料报送情况,如未提交,则视作“无此材料”。对于明细中的同类材料,请装在同一个文件袋中。

通知中未明确说明的则都是报送纸质版,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以“××学院教学环节评价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ytudpzx@163.com

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送至办公楼206

联系电话:6903101

三、数据统计与结果反馈

评价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后,会将最终评价结果呈报给分管校领导,同时以纸质版(盖章)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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