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我校2018级学生选修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工作将于下学期全面展开,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接受计划
2019年全校共有8个学院15个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具体专业目录和接收计划见附件。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3+2学生)。
2、申请条件
(1)学有余力,对拟修课程或第二专业有兴趣;
(2)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均获得相应学分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2.0(含)以上;
(3)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修读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
(4)双学位所修读的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同一个学院内相近的专业,不建议选修。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名审核
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写《烟台大学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报名申请表》,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核。于8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2、选拔录取
开课学院组织选拔考试后,将录取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月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3、调剂补录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报名人数过少的会暂停招生,报名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调剂参加补录,补录结束后,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四、学费
按照《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与所选专业标准相同,缴费方式为按学年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主修专业是学生修业的基础和根本,不能本末倒置和盲从,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和长远职业规划进行选择。
2、主修专业为中外合作类专业学生和部分有计划赴外交流的学生,需考虑赴外期间辅修专业修读困难,谨慎报名。
3、学业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同时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4、学生如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得主修专业证书的,无论是否修满第二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颁发第二专业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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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9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一览表》
附件二:《2019年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及选拔录取要求一览表》
附件三:《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四:《烟台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附件五:《烟台大学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报名申请表》
附件六:《烟台大学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xx学院报名汇总表》
附件七:《烟台大学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