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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1(秋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8:3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请各学院上报2015-2016-1(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一、工作时间

第6—7周。第7周周四(4月23日)下班前完成。计划数据(排课数据)完全引用4月23日截止的综合教务系统的数据。

二、报送方式

书面报送。各学院生成教学安排,并打印一份书面执行计划,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不许擅自调整培养方案(包括课程、学分、学时等)。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新增的课程,请根据课程号的编码规则,及时将课程号编入课程库,并形成2015级各专业下学期执行计划。

2.核实每一年级的教学执行计划的落实情况。

3.2015级招生专业计划还没有确定。各学院根据往年班级情况,结合学院专业实际,请报送2015级各班级名称及人数。

4.标明开课单位。教学安排制定好后,仔细审核开课单位,以便教学任务准确的下达到开课学院。

5.协调教学安排。属公共课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各学院互开课程,由学院沟通协调。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课程号见附件。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课程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