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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科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14:4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促进我校内涵发展,现开始进行2019年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相关文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服务需求,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主动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2.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我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产生一批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学成果,进行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不断提升我校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

(一)选题应依据国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以及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动向与我校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三、研究范围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选题应紧密结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研究热点,具体请参考“2019年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研究范围”(详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注重资源与优势的整合,鼓励进行跨学院、跨部门以及与校外相关单位合作研究和申报。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同时也鼓励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限5人(含主持人)。每位教师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括主持的项目)

4.作为项目负责人仍有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年度的教研项目。

5.本次立项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每个专业限报3项(院内自行分配),学院申报总数不得超限。其他单位限报3项。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以项目立项结果公布时间为准),经学校批准后,可延期一届(与下一届立项项目一起结题)延期后仍不能结题将取消该项目,在任何评审中不得再行填报使用。

2.项目管理按照《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632号)。

六、申报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1.填写《2017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各单位要组成评委会对本单位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择优推荐。

3.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布。

4.各单位请于20190304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mazuoshan@ytu.edu.cn

联系电话:6904920


附件:1.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请书

2.2019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2019年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研究范围

4.《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5.2016年烟台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名单

6.2014年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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