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规定与程序

作者: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1:03 点击数:

 

一、补办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我校参加测试,可在5年内向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出证书补办申请。

二、补办程序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补办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

2.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补办申请;

3.由学校开具《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并在右上方规定的地方贴上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证明后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持刊登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所开证明、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

注:在校学生或已经毕业学生须分别出具该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

5.申请人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事宜后,回学校加盖红章或钢印。

三、补办时间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统一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为3-6月、9-12月的每周四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具备补办条件,并完成办理程序要求的考生,经审核无误后,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于当天内为考生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补办要求

1.申请人应当在开具证明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到我办办理补办手续,证明开具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不予办理。

2.申请人在申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过程中,如有其他不清楚事项,可事先与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进行电话咨询,确保所需证件准备完善、程序符合规定。

五、补办地点及联系方式

证书补办地点: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北楼60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75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