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本科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报名注册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接收计划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全校共有5个学院8个辅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具体开设专业目录和接收计划见附件1。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3+2学生)。
2、申请条件
(1)学有余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均获得相应学分,且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2.0(含)以上;
(2)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修读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
(3)辅修双学位所修读的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系统已设置限制,主修专业与选定的辅修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将无法操作)。同一个学院内相近的专业,不建议选修。
(4)有出国(境)交换学习意向的学生请谨慎报名,出国(境)期间须办理学籍异动,期间将不能修读辅修课程,可能会导致无法完成辅修培养方案。
三、网上报名注册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报名审核及选拔录取
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个人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申请提交后依次由学生所在学院、辅修开课学院进行审批(部分辅修开课学院将会进行选拔考试,考试通过者方可审批),最后由教务处审批并注册辅修培养方案。
2、调剂补录
如若学生选择辅修双学位或辅修第二专业报名人数少于20人,该专业将停开,申请相关辅修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调剂参加补录或者选择放弃。
五、学费
按照《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辅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与所选专业标准相同。
六、报名注意事项
1、主修专业是学生修业的基础和根本,不能本末倒置和盲从,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和长远职业规划进行选择。
2、主修专业为中外合作类专业学生和部分有计划赴外交流的学生,需考虑赴外期间辅修专业修读困难,谨慎报名。
3、学业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颁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
4、学生如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得主修专业证书的,无论是否修满第二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颁发第二专业的证书。
5、辅修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注销退选工作于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初(第1-3周)统一在网上提交申请,其余时间不受理。辅修方案注销后学生修读的辅修方案课程及学分标注为主修专业任选学分。
附件:
1.《2023年辅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
2.《申请注册辅修培养方案操作指南》
3.《烟台大学本科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