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及对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学历信息勘误受理范围为:在校期间修改身份信息或学信网信息录入有误,但未在学历注册前提供相关证明修改学信网身份信息,且已完成学历注册的。勘误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等内容。
如果毕业后修改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或者注销了户籍信息,则不能勘误学信网历史数据。
受理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清单
(1)烟台大学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1,手写)。
(2)“小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粘贴在申请表中。同版电子照片(分辨率:480*640,大小在40k以内)发指定邮箱。
(3)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需1:1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彩色复印件(含户主页、个人页、索引页)。
(5)高中档案(从人事档案中复印,每一页均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章)。
(6)毕业证、学位证的彩色复印件。
(7)入学与毕业时户口迁入及迁出证明(联系黄海派出所出具,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59号)。
如果高考录取前身份证信息就是错误,还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何时何地何种原因错误的相关证明、中学时期的相关佐证材料(盖档案出具部门章)等。
申请勘误的信息,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勘误。上述(1-7)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将(1-7)的纸质材料(其中2直接粘贴在申请表中)邮寄到学籍科,将(1-7)扫描后形成PDF文件(其中2提供JPG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文件以材料名命名,如1-申请表、2-姓名照片等,邮件名称为:XXX学历信息勘误材料。邮件正文要写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勘误信息等关键内容。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提出学历勘误申请,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请前建议电话或邮箱沟通,确认在受理范围内再准备材料。
(2)学校审核材料,符合受理范围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省级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并变更;不通过,反馈原因。
学历信息勘误每学期受理一次,第一学期申请时间10月20前,第二学期申请时间5月20日前。学历信息勘误工作流程严谨,审核严格,错误原因及佐证材料因人而异,具体办结时间无法保证,请大家理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0535-6902024。邮箱:yd6902024@126.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主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