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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0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531号)文件要求,考虑新教师入职报到情况,每学期初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施助教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按照培养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有关培养内容。确定青年助教的指导教师,并上报跟随指导教师听课的时间和地点。

2.请于第2周内将《烟台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申报表》、《青年教师助教期间听课时间表》报送到办公楼203房间。

3.学校对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组织和实施情况全面检查。

4.各学院尽快帮助青年教师融入集体,学校也将适时组织新入职教师培训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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